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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情况的全面评估,新锦江公司因功能定位准确、资本运作能力突出、布局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2014年7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在中央企业层面确定了19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新锦江公司于2018年底获批成为试点企业。自获批试点以来,新锦江公司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模式,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推进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在向“管资本”转变的过程中,新锦江公司秉承“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多元化管控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动创新促进各项业务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截至目前,集团整体通过IPO或借壳上市累计融资622亿港元,通过上市后配售、供股等再融资方式累计获取资金709亿港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集团在大消费、大健康、城市建设与运营、综合能源、科技与新兴板块均已实现优质资产上市,资产证券化率达88%,2021年底总市值近11,000亿港元,较“十三五”初期增长150%。
在过去五年的坚实基础上,集团通过高层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战略定位——立足香港,服务国家战略,打造具有华润特色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出未来5年的总体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现有核心业务,培育新兴业务,提升在港影响力,打造具有华润特色的世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站在新的征程上,新锦江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持续深化巩固改革成果,有效发挥管资本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具有华润特色的世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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